江歌案开庭最新消息细节:陈世峰我杀江歌的刀是刘鑫递的 警方录音陈鑫对话曝光

2017-12-12 11:12:00 凤凰网 新浪综合

当地时间12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9时),中国留学生江歌被害案在东京开始审理。本次庭审和宣判将用时七日,即12月11日-15日、12月18日,12月20日宣判。

江歌被刺颈部11-12次,陈世峰认为自己是杀人未遂罪

据凤凰卫视记者李淼在庭审现场的报道,今天下午是东大教授法医的尸检陈述。主要讲述了江歌身体的伤痕。法医意见是颈部左总颈动脉被刺11-12次。手部也有五处伤口,是属于防御伤口。

最致命的伤口叫做6号伤口,就是左总颈动脉处,非常深,已经伤及气管,会导致江歌几秒钟内无法呼吸和呼救。主要点是致命的那个伤口被刺了两次。江歌母亲听到医检陈述后非常痛苦,特别是听到法医说自己孩子被刺11-12次之后情绪失控,趴在桌子上。

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被告陈世峰在法庭上否认部分罪行,认为自己是杀人未遂罪,并陈述,作为凶器的水果刀是刘鑫从房间里拿出来递给江歌的,并且迅速关上了房门。陈世峰承认曾恐吓刘鑫,威胁刘如果不与其复合便将其内衣照发给其父母。

据陈世峰的律师说,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门铃,但是刘鑫都没有给江歌开门。江歌的死因是失血过多。陈世峰的律师称,当天陈世峰是带着一瓶酒前往江歌住所的,是想和江歌一起聊聊和刘鑫复合的事情。

陈世峰方面辩护说自己的脸上的刀痕是被江歌刺伤,但医检认为是江歌的正当防卫挠伤了他,陈世峰手上的痕迹是案发后造成的。因为案发之后18小时内的警方证据中,陈世峰手上没有那么深的伤口。

法医对陈世峰律师的辩词进行了反驳:刀口和抓伤挠伤的情况是不一样的,陈世峰手上的伤口和事件本身没有直接关系。

今日的焦点问题是:

A:陈世峰主张自己杀人未遂。

B:是否是携带凶器去案发现场?还是说真的是江歌家的刀具?

C:致命伤口是连续两刀,而不是陈方辩词的第一刀无意致命。

明日警方会继续提供证据和陈述。关于陈世峰事发前后24小时的行进路线、公交路线、电话路线、和凶器一模一样的道具刀具。

陈世峰带了衣服去现场,并在事后换了衣服。但陈世峰手机里有检索附近洗衣房的记录,说是自己家的洗衣机洗地毯弄脏了才带衣服出去洗,所以他的律师否认蓄意谋杀,律师还指出陈世峰当天穿了一双红色的鞋是没有更换过的。

动脉被割开状态下普通人会在几秒钟内马上失去意识,所以有可能无法呼救。

陈世峰的律师称刘鑫把江歌关在了门外,是锁着门的,江歌有在争执过程中用手肘按门铃,但门没开。

警方证实:事发前陈世峰喝了酒

陈世峰强调去江歌家的目的是跟江歌商量恋爱的事情。不是带有杀人目的。还带了一瓶酒去现场,说是要跟江歌分享聊天。但警方检查出来,瓶口有陈世峰DNA,也就是案发前就喝酒了,警方认为是壮胆。

凤凰卫视驻东京首席记者

现在我们的记者在确认一个信息点,就是案发前的三句话。陈方律师说:刘鑫说:“三叔,怎么了”“三叔你拿着,我很害怕。”刘鑫给警方打电话报警的时候录下来一句中文“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以上根据陈方律师日语陈述翻译过来)

凶器来源成量刑关键

法庭内不允许拍摄、录音,凤凰卫视、凤凰网特邀画家把庭内情况还原

目前,现场的刀成为非常关键的因素,影响着陈世峰的判决情况。

在日本的刑法规定中,故意杀人(计划性杀人)和激情杀人(剧场型杀人)在量刑上存在区分。

假如,陈世峰律师陈述属实,证明他不是故意杀人的话,在日本国内被判处刑法的可能性,刑拘应该是在10年到13年左右。

日本警方称,陈世峰学校研究室发现一把水果刀的外壳,但是目前还不能确定是否就是凶器的外壳。如果是陈世峰自带凶器,则属于计划性杀人,在日本刑法当中规定呢,不会判死刑,但是在15年到20年徒刑。

日本法庭图解:3名法官6名陪审员决定结果

庭审内场图

今天法庭是东京地方法院的426号法庭,旁听席在最后面。据了解,今天旁听席有38个席位,这38个座位当中包括6个记者的座位,凤凰卫视记者李淼作为记者拿到一个旁听的座位名额。

今天有三位法官参加江歌的庭审。除了三位法官之外还有6名陪审员。九年前,日本开始实施陪审员制度,这6名陪审员是随机抽取的日本普通的市民,他们名单是提前很早已经确定了,他们提前并不了解这个案件发生的状况,只能在法庭上靠听检方的陈述以及辩护方的陈述来了解这个事件的状况,然后做出判断。

但是日本的陪审员制度,有一个特点。陪审员因为是普通的市民,所以从通常的角度来看,对刑事案件最终的结果并不会产生非常决定性的影响。

今天在开庭之前我们也采访了一些日本前法官,他对我们表示说刑事案件因为评审员并没有实际专业知识,他们会在现场了解,他们也有投票决定的权利,最终决定这个案件怎样判决还是最重要的主法官,要看他的考量。

江歌案解读:在日本被判死刑 到执行也需很长时间

江歌母亲在开庭前一日,接受凤凰卫视采访表示,希望判嫌犯死刑。但律师认为,这一案件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很小。

在日本被杀害的中国留学生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周日在东京举行记者会,她对凤凰卫视表示,江歌案11日开庭,希望了解嫌犯陈世峰杀人的真相,她两次强调,希望日本法院判陈世峰死刑。江歌母亲说,案发后,从未收到嫌犯陈世峰一方的联络或道歉,她现在无法设想法庭上第一次见陈世峰的场景,她也表示,会考虑向陈世峰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索赔。

日本刑法偏重于教育被告人重新做人,日本法律界主张废除死刑的声音很多,熟悉中日法律的中国律师指出,陈世峰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很小,是否是故意杀人,杀人动机等各种证据,都是影响量刑的关键因素,但签名等社会舆论并不会左右法官的判决。

李淼表示,对于死刑,日本法律界是持非常否定的态度。日本律师协会曾经连续几次发表公开声明,要求日本彻底废除死刑制度。在日本,就算被判了死刑,其实到执行都需要非常非常漫长的过程。比如说奥姆真理教的教主被判处了死刑,但直到今天还没有被实行。

在日本判死刑的时候,执行死刑需要日本法务大臣签字,法务大臣如果真的签字说判处这个人死刑,日本媒体会用“死神”来称呼那些签字的法务大臣。所以任何一个法务大臣都不愿意承担这样一个称号。所以大家都知道在日本死刑判处是非常困难,这是第一。

第二,到底什么样的状况才能被判处死刑呢?东京高等法院的前法官木谷明,此前曾接受凤凰卫视独家采访,根据他了解,日本判处死刑是有几个死刑的案例。比方说,第一,你要杀的人不只是一人,要几个人才可以通常考虑判处死刑。第二就是杀人的手段要非常非常的残忍,日本的法院才会最后判处死刑。就算是这样的话,在日本国内也有很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