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盛一伦将东家乐漾影视诉至法院,索片酬1051.5万元,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12月12日晚,盛一伦发长文回应解约风波称:“对乐漾影视的做法十分痛心,沟通无果后只能用法律维权。”
12月12日下午,乐漾影视在官微发布声明宣布因旗下艺人盛一伦(本名盛翔)单方面解约,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随后,乐漾影视又再度发布出盛一伦单方面解约的“时间线”,称公司一直在与盛一伦积极协商解决,并指盛一伦在《将军在上》拍摄期间,曾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休假,却被网友撞见在塞班岛游玩。
盛一伦
乐漾影视在微博中写道:“我们本着和平解决的态度面对问题,可惜事与愿违。鉴于盛一伦单方毁约,乐漾已经第一时间起诉维权在前。现在我们将此次事件的具体时间线呈现出来,希望大家也能知晓其中缘由。”
在此次乐漾影视告盛一伦之前,盛一伦已经以拖欠片酬为由,将乐漾影视告上了法庭。据之前媒体报道,盛一伦参加经纪公司安排的多项演艺活动及电视剧,却无故被拖欠片酬,几经催要,公司仅支付743余万元。而乐漾影视公司已收到拍摄方支付的片酬3710.47万元,没有按照约定分成比例向盛一伦支付片酬。于是盛一伦便将乐漾影视诉至法院,索片酬1051.5万元,该案件也已经在朝阳区法院立案。
盛一伦微博全文
近日,演员盛一伦索要千万片酬未果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他与经纪公司乐漾影视公司互指对方违约,随后双方分别提起诉讼。乐漾影视公司称盛一伦单方撕毁合同,要求其继续履约并索赔500万元;盛一伦则称被拖欠巨额片酬,起诉索要片酬1051.5万元。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己分别受理上述两起案件。
北京朝阳法院发表全文如下:
乐漾影视公司诉称:2015年,我公司与盛一伦签署了《艺人经纪合同》,约定双方合作期限5年,我公司作为盛一伦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有权独立安排、决定和执行盛一伦在娱乐行业的所有演艺经纪事务,包括对外洽商、签署相关文件及收集、分配相关收益。
乐漾影视晒盛一伦解约时间线
乐漾影视公司表示,签约后公司倾注最大心力,花费巨大人力、物力、财力,为盛一伦演艺事业发展进行培训、宣传、包装、推广、营销,调动自身及合作平台演艺项目资源,使盛一伦演艺事业从无到有,从籍籍无名到一线男星,但今年10月25日,盛一伦擅自单方对外宣布终止双方经纪关系,并于同日委托律师致函公司,以莫须有的理由反称公司违约。
乐漾影视公司认为,盛一伦蓄意毁约意图明显,其行为己构成对经纪合同的重大违反,侵害了公司的合法经纪权利及相关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盛一伦继续履行双方签署的《艺人经纪合同》,支付违约金200万元,赔偿经济损失300万。
此后不久,盛一伦以被拖欠巨额片酬为由,将乐漾影视公司诉至法院。
盛一伦诉称:2015年6月,我与北京乐享星天地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署了《艺人经纪合同》,约定公司在收到我参加演艺活动、第三方支付的相应款项后,扣除服装、化妆、造型、交通、住宿等成本及应缴税款后一个月内,按照约定比例分成支付我的片酬,2015年9月,公司更名为北京乐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盛一伦称,10月28日,乐漾影视公司既未支付片酬,亦未致歉,该公司复函,以未完成内部财务流程为由拒绝支付片酬,10月31日,其委托律师再次致函公司,表示因经催告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正式解除双方签订的《艺人经纪合同》,11月15日,乐漾影视公司再次复函,以盛一伦违反经纪合同为由,称将暂停向其支付酬金及分成结算。
盛一伦认为,上述拖欠的片酬都是其早己完成拍摄的工作,且拍摄单位己经支付了酬金,经纪公司借口拖延支付,系恶意违约在先,且该公司并无支付欠款的意愿和能力,其解除经纪合同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乐漾影视公司拖欠片酬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片酬1051.5万元。
据悉,上述两起案件朝阳法院均己受理,目前,两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