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交猥亵女童20分钟 男子现场猥亵女童视频画面引关注【图】

2016-10-18 21:13:00

男子公交猥亵女童20分钟网络配图

男子公交猥亵女童20分钟,男子现场猥亵女童视频画面引关注。日前,省会的张某猥亵十岁女童,一审被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其以量刑畸重为由提起上诉,请求减轻处罚。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男子公交猥亵女童20分钟一案,原审法院查明,2015年3月3日17时许,40岁的被告人张某看到10岁女童刘某背着书包独自在石家庄市人民广场乘坐公交车,便尾随其上了公交车,并与刘某并排坐在前边的连排座上。张某伺机拽下刘某的书包放在刘某的身前挡住他人视线,趁公交车上人多之时,猥亵刘某长达20分钟之久。刘某到站下车后,边哭边打电话告诉父母。父母随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电子摄像等设备进行侦查,将在网吧上网的张某抓获归案。

男子公交猥亵女童20分钟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家属为了安慰被害人,与被害人家长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被害人表示可以对张某从轻处罚。

男子公交猥亵女童20分钟一案,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为寻求性刺激,在公共场所对儿童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张某归案后认罪、悔罪,并积极以经济赔偿抚慰被害人,争取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在公共汽车上人群聚集的环境中,当众对未成年女孩身体进行了猥亵行为,严重损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秩序,故其辩护人称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观点,不能成立,不予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男子公交猥亵女童20分钟的案件,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张某提出原判量刑过重于法无据。上诉人张某在公共汽车上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当众对未成年女童进行猥亵,社会危害性严重,依照有关规定,不论在场人员是否实际看到,均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原判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男子公交猥亵女童20分钟 法官提醒:

在此提醒,女性乘公交车时如遇到色狼性侵或猥亵,不要产生恐惧心理,不法分子的猥琐和犯罪行为见不得光,理直气壮的反击和揭露必能得到广大乘客的支持。对于单独乘车的女童,家长要教育孩子增强性保护意识,遇到不轨行为要避开,或向司机、穿制服的人等感觉有正义感的乘客求助,学会保护自己,防止遭到色狼猥亵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