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装潢权之争将宣判。此案于2012年7月立案,2013年5月开庭一审,在历时19个月的漫长等待之后,终将迎来法院的判决。
今年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上了重要日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逐渐完善的过程中,企业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化治理,“依法治企”成为了当下每一个企业的必修课。而围绕在两家企业之中的红罐包装装潢权案的宣判,无疑将成为对这一问题的有力回响。明日,红罐包装装潢究竟归哪家所有,敬请期待。
红罐包装应归属商标所有者还是租赁者?
1995年,广药集团把“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租借给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并指定其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的王老吉凉茶。2012年,广药依法收回了红罐、红瓶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授权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生产经营。随后,加多宝称红罐包装应归自己所有,起诉王老吉掀起“红罐之争”。
在2013年5月15日的庭审中,广东省高院将红罐装潢案的争议焦点归结为四个:
一.涉案商品是什么,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是什么;
二.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归谁所有;
三.涉案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能否与王老吉商标或加多宝公司相分离,到底谁构成侵权;
四.经济损失如何计算。
双方进行了长达9个小时的辩论,当庭并未宣判。王老吉认为,红罐装潢自始至终都是作为王老吉商标的一部分存在的。早在1995年与加多宝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授权加多宝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的王老吉凉茶。本案的知名商品是带有王老吉商标的凉茶,红罐仅是王老吉系列产品之一;加多宝只是在2012年5月9日之后才推出的凉茶品牌。正是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成就了红罐凉茶,商标与包装、装潢不可分割。
究竟红罐包装该归“王老吉”商标的所有者王老吉所有、还是租赁者加多宝所有?知名商标“王老吉”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否得到完美演绎,王老吉是否能够保持此前广告语类案件不败的记录,都将成为明日看点。
民族品牌亟需保护依法治国更需依法治企
在该案一审开庭之初,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就指出,就该案例而言,基于合同本身内容的理解,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清楚。作为一份有关商标许可的协议规范,当该许可合同终止之后,被许可人在原封不动地将商标返还同时,不应做出损害商标及该商标商品、商誉等事关商标许可人商业利益的有关行为。
王老吉,作为拥有186年的历史的中国老字号、“凉茶始祖”,自2012年起与加多宝的系列官司就从未间断。加多宝方面有备而来,抱着吃定王老吉的态度,傍着“王老吉”、利用“王老吉”的商誉进行连续性操弄宣传,却在面对法律的制裁时一再败诉,不难看出加多宝的症结还是在其对本不该属于自己的“王老吉”商誉的觊觎。这让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对于中华老字号品牌的商誉保护,不得不进一步提出“依法治企”的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也逐年增多,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纠纷只是其中一个缩影。继今年北京成立知识产权法院后,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举行了揭牌仪式。多地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彰显了国家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决心。
作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典型案件,红罐案被称为“中国包装第一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就在上个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宣判加多宝提出的第三份“王老吉”商标租赁协议补充协议无效后,“王老吉”商标与加多宝彻底无缘。而明天,红罐装潢究竟花落谁家,中华老字号、民族品牌王老吉与外资企业加多宝的又一纷争谁胜谁败,这场从立案至今历时两年半的商业“悬疑剧”终将落幕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