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广州受理"单独二孩"申请158例 界定"独生"身份遇难题
“单独”女方非粤户口也可在粤申请“二孩” 独生子女证要重新证明
哪些人“可生二孩”?
根据3月27日起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以下8种情况可生二孩。
再婚夫妻:(一)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二)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三)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正常夫妻:(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三)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四)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五)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申请流程及办结时限(羊城晚报)
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单位加具意见。无单位的直接到社区居委会领取申请表,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加具意见(三个工作日完成)。
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街道计生机构审核(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街道计生办审批(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批后上报备案(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街道计生办在申请人《计划生育服务证》上登记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公示15天后可发证。公示内容为夫妻双方姓名、结婚时间、第一个小孩出生时间和性别。
“单独二孩”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流程(深圳商报)
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现行政策,两类人可在深圳办理“单独二孩”再生育审批。第一类是只要女方是深圳市户籍的,就可在深圳办理;第二类是男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女方是广东省外户籍的,也可以在深圳办理。
如果男方为深圳市户籍,女方不是深圳市户籍,但却是广东省内户籍的,需要回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再生育审批。男女双方都不是深圳户籍的,不能在深圳办理再生育审批。
1“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2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3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4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